河北一家具企业拒绝环保现场监督检查被拘留

4-3 19:52| 发布者: mengqingchao|评论: 0|来自: 阜城环保

日前,河北乐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因涉嫌拒绝环保现场监督检查,企业现场负责人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0万元。这是阜城县首例因拒绝环保现场监督检查而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河北一家具企业拒绝环保现场监督检查被拘留

2019年3月25日上午,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驻衡水检查组按照督查要求,随机对河北乐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环境部督查人员于10点45分到达企业现场并表明身份,该企业工作人员以没有大门钥匙为由拒不开门接受检查,督查人员在多次告知其有配合现场检查义务后,企业工作人员仍旧拒绝开门,督查人员在厂区门外等待20分钟无果后离开。

问题发生后,阜城县人民政府、衡水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迅速做出指示,责成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严格依法对涉事企业予以严肃处理。3月25日下午,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启动立案程序,对该企业处以10万元的罚款,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3月27日下午,阜城县公安局依法对企业现场负责人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该案件是阜城县首例因拒绝环保现场监督检查被立案处罚并行政拘留的案件,也是2019年衡水市首例因拒绝环保现场监督检查被立案查处的案件,违法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表示将以此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阻碍、拒绝现场检查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重点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司法衔接和联查联处,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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