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4月份典型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4月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19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起,已立案处罚21起。现将4月份查处的木制品加工企业环境违法案件发布如下: 临沂市兰山区福久润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滕广坤; 违法行为: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郯城大华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马景现; 违法行为: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山东高丰家具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张后生; 违法行为: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费县缔城美板材厂 属 地:费 县; 投 资 人:李士龙;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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