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放心消费!中山40余家红木企业制定4项团体标准规范

6-29 20:53| 发布者: mengqingchao|评论: 0|来自: 中山日报

6月28日下午,70多家企业代表在中山红木家居学院参加了由中山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举办的培训班。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针对当前传统家具消费品的市场状况,为了让消费者明白、放心消费,由中山40多家红木企业共同参与制定了四项团体标准,为包括红木家具在内的中式硬木工艺家具产品明码标价、明码实价明确了具体的标准。这是继我市红木家具企业在陆续推动制定联盟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之后,又一次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团体标准由市场自主制定、自由选择、自愿采用。一般来说,团体标准从市场的需求出发,是比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标准。2018年3月,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被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成为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协会成立了中山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委员会,围绕行业难点痛点最终确定了第一批团体标准制定的内容。此次制定的四项标准分别为:《中式硬木工艺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制规范》、《中式硬木工艺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编制规范》、《中式硬木工艺家具产品合格证编制规范》、《中式硬木工艺家具商品标价签编制规范》。于2019年6月18发布,2019年6月26日正式实施。


改革开放后,我国传统家具的发展速度、产业规模快速扩张,产业的粗放式发展也暴露出了相应的弊端:产业链水平、产业的集群化程度都比较低,产业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升,红木家具“唯材质论”,产品销售环节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粗制滥造、低价恶性竞争等成为企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尽快制定能体现行业发展要求的团体标准已经十分迫切。


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专家顾问曹新民对记者表示,四项团体标准针对的都是中式硬木工艺家具,泛指当今生产生产制造的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红木家具。


四项团体标准从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入手,属于产品明示类标准,意味着采用团体标准的企业在产品销售时,必须有标准的说明书、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及标价签,并对其具体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规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以更好地了解产品原料、制造、使用等相关信息,做到明白、放心消费,保障自身的权益。如果企业没有遵守相应的标准或者弄虚作假,则属于商业欺诈行为。曹新民认为,传统产业要建立先进的标准体系,以提高准入条件,淘汰落后产能。


中山红木家具企业在行业内率先制定产品明示类团体标准,除起草企业执行外,将逐步扩展到会员企业,并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以此作为监管标准,进一步规范市场。据了解,协会目前已经开展家具工艺类规范、规程方面团体标准的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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