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622家企业(点位)有问题 512家已整改!

10-24 19:44| 发布者: mengqingchao|评论: 0|来自: 沂蒙晚报

为全面落实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7月26日,山东省正式启动2019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目前已结束前五轮工作,正对临沂市进行第六轮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截至10月16日,山东省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共发现临沂市622家企业(点位)存在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其中沂水县66家,占全市问题总数的10.6%;郯城县63家,占比10.1%;兰山区54家,占比8.7%;罗庄区、莒南县各52家,分别占比8.4%;沂南县44家,占比7.1%;兰陵县、蒙阴县各43家,分别占比6.9%;临港区、临沭县各40家,分别占比6.4%;平邑县38家,占比6.1%;费县26家,占比4.2%;经开区24家,占比3.9%;高新区19家,占比3.1%;河东区18家,占比2.9%。


截至目前,临沂市622家企业(点位)环境问题及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成512家,完成率为82.5%。其中经开区、费县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据了解,虽然各县区工作力度较大,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一大批环境问题及时整治到位,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问题整治进度不平衡。二是部分问题整治标准不够高。个别问题整改推进不力,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安装标准不高,治理效果打折扣。


下一步工作


重拳护蓝不停歇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要求各县区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对帮扶工作中发现的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做到应罚尽罚;对发现的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督导相关企业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内进行整改,对于能够即时改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对于确需限期整改的,务必责令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对清单内的环境问题,要定期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任务是否按期完成,整改完成的问题是否出现反弹。要做到举一反三,做好同类问题的排查整治,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对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核查销号,每周定期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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