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某乡某村民向县检察院反映,称临靠其房屋的某木业加工厂周围浓烟滚滚,气味刺鼻,并向外排放生产废水至农田,污染居住环境。 近日,县检察院民行部分管领导带领干警,前往当地了解情况,并进行调查。 经调查核实,该加工厂使用锅炉通过燃烧生物颗粒、木材产生蒸汽压制木材,所产生的废气,虽经水喷淋处理,但仍产生大量黑色浓烟,锅炉产生的黑色废水溢流到厂区内未做硬化处理的水池后,通过一个排放口流入厂区围墙外的农田水沟。 据此,上犹县检察院立即向县环保局、乡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发出检察建议后,该院主动与县环保局、乡政府相关负责人交流了解整改情况,积极开展检察建议跟踪回访工作,促使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切实解决问题。 上犹县环保局、乡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面采纳该院建议,积极组织人员到现场勘查,县环保局对该加工厂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54000元,并要求该加工厂委托第三方对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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